肇庆市2025年度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购房补贴

肇庆 更新于:2025-04-15 12:13
  • 李爱萍31417956

    肇庆市2025年度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及流程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博士、博士后人才。 2. 申报人须在2025年度内首次在肇庆市购买自用商品住房。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 2. 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 3. 申报人及其配偶在肇庆市无自有住房。 4. 申报人购买的自用商品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证书等证明材料。 2. 申报人及其配偶在肇庆市无自有住房的证明材料。 3. 申报人购买的自用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4.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 准备材料:按照申报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申报人所在单位或肇庆市人才服务中心。 3. 审核公示: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4. 资金发放: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购房补贴发放至申报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时间 2025年度新引进博士、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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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补贴申请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查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首套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在肇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上传清晰的彩色PDF格式文档。

      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县级初审: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复核;市级审核:由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市级审核。

      (三)名单公示。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名单进行挂网公示。

      (四)资金发放。按程序申请财政资金,经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电话:0758—2586516。

      2.市直业务受理部门: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758—2208362,邮箱:srcb_kfb@zhaoqing.gov.cn。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

      

      附件:

      1.附件:肇庆市人才政策补贴项目申报使用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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