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保详解,这些费用无法报销,务必了解!

肇庆 更新于:2025-05-03 12:13
  • 吉庆人家226

    肇庆医保(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国广东省肇庆市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以下是肇庆医保的一些基本规定和无法报销的费用项目,供您参考:
    ### 肇庆医保报销范围:
    1. "门诊费用":普通门诊、专科门诊、急诊等。 2. "住院费用":包括普通住院、特殊病种住院等。 3. "药品费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4. "诊疗项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5.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项目。
    ### 肇庆医保无法报销的费用:
    1. "非医保药品":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2. "非医保诊疗项目":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3. "自费项目":如美容、保健、按摩等非医疗必需项目。 4. "境外医疗费用":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5. "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未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6. "非参保人员费用":未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 7. "违规费用":如冒名顶替、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费用。
    ### 注意事项:
    1.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相关费用。 2. "报销流程":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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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止戈16306947

      肇庆医保哪些费用不能报销?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健康体检消费; 

      (六)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普通疾病出院带药量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处方管理规定执行。出院时超量带药或带静脉注射药品,以及出院时或住院期间开出但未执行的治疗、检查、检验等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参保人住院治疗已符合出院标准或转出重症病房标准(如ICU病房等),因各种原因拒绝办理出院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书面通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同时递交参保人病情记录和符合出院标准或转出重症病房标准的书面报告(需由主治医师、科主任、医务科长及主管医疗业务的院长签名)。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实确定符合出院条件或转出重症病房条件的,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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