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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具体规定,需要参考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下是一般性的解析,具体情况请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般规定
1. "领取条件": - 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 "领取期限": - 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根据国家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36个月。
3. "延长领取条件":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或者职业介绍的,可以延长领取期限;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按照前次失业保险金的剩余期限继续领取。
特殊情况
1. "连续失业人员":对于连续失业的人员,根据其连续失业的次数,领取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一次性领取":部分地区允许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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