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2025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攻

肇庆 更新于:2025-04-15 12:18
  • 拉瓦斯梅子

    肇庆市2025年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攻略如下:
    ### 申报对象
    1. "博士研究生":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 申报条件
    1. "学历要求": - 博士研究生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 - 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后证书。
    2. "就业或创业要求": - 博士研究生应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登记。 -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
    3. "购房要求": - 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 - 购房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4. "无房证明": -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5. "其他要求": - 申请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用。
    ### 申报流程
    1. "准备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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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实2022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3日。

      二、申报对象

      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机构)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中央、省驻肇和部属、省属单位、银行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三、申报条件

      (一)2023年9月20日后新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肇庆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博士、博士后;

      (二)西部板块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东部板块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需在肇就业满1年后,3年内在肇购买个人名下首套自住房;

      (四)需在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以上;

      (五)未享受过省博士博士后项目同类资助、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补贴及我市其他人才政策同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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